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深化我省国有企业(含地方性金融机构、投融资平台)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一方面体现了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的工作部署,另一方面又结合我省实际,在监督重点、完善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充分反映了我省特点。一是总体目标明确。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坚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助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揭露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和重大破坏资源环境等问题。主动适应新常态,实践新理念,正确把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客观作出结论和处理。三是突出监督重点。围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这一改革任务,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着重从重大政策执行、法人治理结构、境外投资、节能减排、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十个方面逐一落实,切实做到突出重点、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确保实行审计全覆盖。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审计全覆盖、重大事项报告、定期报送数据资料、购买社会服务和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做到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走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不留死角。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完善保障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审计工作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