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出台《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后,云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工作制度化进程又向前迈出坚实一步。
《规划》立足云南省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地位,围绕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任务,对全省2016年至2020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提出了“稳中求进、鼓励创新、问题导向”的三条基本原则,明确了“构建审计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动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提升审计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五个工作目标,确定了“建立健全审计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审计内容和重点、探索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制定相关制度规定”的六项工作任务,制定了“规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计量基础工作、提升基础资料数据质量、切实抓好规划实施”的四类保障措施。
《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将全面推进云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化程度,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全覆盖审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深度地开展,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方面的推动和促进作用。